2021年9月22日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发布:
根据南京市房产部门关于线下服务窗口开具购房证明相关工作要求,购房证明业务原则上实行窗口受理、当场审核办结;对于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证件现场无法核验或存在瑕疵的,实行二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暂不当场开具证明。具体时限视材料核查难易及是否涉及多部门核查情况,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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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
1.购房人身份证;
2.购房人户口簿;
3.《单身情况具结书》(本人到现场填写)。
【丧偶】
1.购房人身份证;
2.购房人户口簿(户口簿上婚姻状况需显示“丧偶”,如显示“已婚”应到派出所进行变更或提供结婚证和死亡证明);
3.《单身情况具结书》(本人到现场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