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人群资助比例和标准:
1、脱贫人口特困人员、农村特困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儿、重度残疾、退役军人重点优抚对象。
资助比例:100%;资助金额:350元;个人缴费:0元
2、脱贫人口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脱贫不稳定人口、农村低保、城市低保。
资助比例:90%;资助金额:315元;个人缴费:35元
3、其他脱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人口。
资助比例:80%;资助金额:280元;个人缴费:70元
拓展信息:
居民医保基金由以下项目构成:参保居民个人缴纳的医保费、政府补助资金、社会和集体捐助资金、居民医保基金的利息收入,依法纳入的其它资金。
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省和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财政补助分级承担机制,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由各级财政列入年度预算。
城乡居民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Ⅰ、Ⅱ级)、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员,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