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放宽“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才入户社保年限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0年12月25日起,放宽“双一流”高校大学本科学历人才的入户社保年限要求,从现行的6个月社保要求放宽至1个月。
变化内容:
毕业院校为国家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即“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在引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即可入户。
保持不变:
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人才的引进人才入户的社保要求条件不变,仍为在引进单位参加6个月的社会保险。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双一流”建设高校的范围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为准,包括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有调整或补充,以国家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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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入户广州条件:
类别 | 年龄 | 社保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 | 45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人员1个月,非“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人员连续6个月 |
注: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