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下内容为征求意见稿内容,尚未正式实施,意见征求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可迁移区域:
差别化入户人员入户广州市后,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户口按下列条件在市内迁移:
(一)在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简称“7个行政区”)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未满3年的,可在7个行政区内迁移。
(二)在7个行政区内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的,可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迁移。
社保计算时间:
缴纳社会保险累计年限以在广州市登记入户后起计算。在广州市登记入户时间,以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入户的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在《居民户口簿》中“何时由何地迁入本市(县)”的户口登记项目上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