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服务证申请材料汇总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材料下载 | 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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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 | 必要 | 空表 示例样本 | / |
2 | 居民身份证 |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必要 | 空表 | / |
3 | 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必要 | 空表 | / |
4 | 女方免冠小一寸彩色近照2张 |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必要 纸质材料规格:A4 | / |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必要 纸质材料规格:A4 | 空表 | 验原件,交复印件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 | 原件:1 复印件:0 纸质/电子化 | 非必要 纸质材料规格:A4 | 空表 | 若已离婚,请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 调解书。 |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