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以下内容为征求意见稿内容,尚未正式实施,意见征求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差别化入户登记地址要求:
人员未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具有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
无法通过上述办理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即地址登记顺序为:
①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的住宅房屋
②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
③工作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