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别化入户和技能入户对比
注意:差别化入户内容为征求意见稿内容,尚未正式实施,意见征求时间为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
条件 | 差别化入户 (征求意见稿内容) | 技能入户 | |
就业或创业范围 | 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 | 全市行政区域 | |
技能 | 全日制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人员 |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技术技能类人才须从事内相关职业 |
高级技师 | |||
技师 | |||
高级工 | |||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 | |||
年龄 | 28周岁及以下 |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40周岁以下 | |
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 | |||
技师,40周岁以下 | |||
高级工,35周岁以下 | |||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40周岁以下 | |||
社保 | 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 |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连续6个月 | 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广州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
高级技师,连续6个月 | |||
技师,连续1年 | |||
高级工,连续2年 | |||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连续1年 | |||
落户范围 | 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 | 全市行政区域 | |
入户登记地址顺序 | ①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的住宅房屋 | ①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 | |
②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 | ②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 | ||
③工作单位注册所属的公共集体户 | ③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非必选) | ||
/ | ④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