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差别化市外迁入管理办法》的意见通告,在7个行政区实施差别化入户政策。
入户申请条件:
在广州市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就业或创业,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将户籍迁入广州市,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内的行政区办理登记入户。
(一)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单证),或拥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或全日制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人员;
(二)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
(三)申报时须在差别化入户实施范围区域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实施区域:
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
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0年12月16日至12月25日(10天)
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连新路43号(邮政编码:510030),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差别化市外迁入”征求意见。
(二)电子邮件:rlzyscc@gz.gov.cn。
为确保所提意见详细、有效,请提供意见的市民留下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