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8日,南京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
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项按现行执行。
注:人才或积分落户高淳区的不受该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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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新落户人群需要缴纳南京社保六个月以上,南京申请使用参保缴费证明有何规定?
一、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应当如实提供出具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所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二、对已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参保证明不得擅自改动或者造假。
三、不得将获得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用作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
四、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获得的社会保险参保信息。
五、对伪造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