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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转租,转租的房屋如何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答:房屋转租是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以后,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内将其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给他人使用,而不参与经营、不承担经营风险获得固定收益的行为。对于房屋转租行为《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转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订立房屋转租合同,并出具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需要提交的文件是:(1)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2)转租合同;(3)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4)转租当事人的身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