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0日至29日,南京市房产局将《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2020年1月8日,南京市房产局发布《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汇总》,指出:
“在本轮的政策的修订中,我们已对外来务工人员申领租赁补贴的准入门槛做了调整,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年限由5年缩减至3年。”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投资建设(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三)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住房。
在本市务工期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职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市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竞赛综合成绩前三名,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工资格证书,经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在我市连续工作年限、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最低年限放宽至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