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
1、 本表一式二份,一份参保个人留存,一份受理单位留存。
2、 户籍迁入年月:即户籍迁入厦门的年月。户籍5年以下所有城镇参保人员必须填写,其他参保人员无需填写。
3、 人员身份选择:截止参保当年6月30日户籍迁入厦门足5年的,人员身份即选择户籍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否则选择户籍5年
以下参保人员。证件类型非身份证的,还需填写证件类型及出生日期。
4、 缴费方式及一卡通委托:缴费方式由各居(村)委会确定。选择缴费一卡通方式扣费的,参保人在参保月底前前往银行办理一
卡通委托代扣事宜。
5、扣费:税务部门于每年6月4—25日集中缴费期内扣费,参保人扣款不成功的,采用缴费一卡通扣费的参保人员可登录厦门税务网站通过“我要查询”,或使用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自行补缴医疗保险费款;也可到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手续。新生儿在参保的次月4—25日扣费。村(居)委会代收代缴的由村(居)委会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6、 错过集中参保期(每年3-5月)的可办理补参保手续。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参保,其他个人向所在地居(村)委会办理
参保。错过集中参保期的参保人补办参保手续的次月税务部门进行扣费,补参保人从实际缴费到账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7、 请填写手机号(省内移动、联通、天翼),便于获取税务部门免费的欠费短信提醒。
8、 查询:登录厦门税务网站通过“我要查询”,或使用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可查询参保登记及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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