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春节期间设置集中燃放区的通告
2022年春节即将来临,区政府决定在我区禁放区域周边设置4处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
一、集中燃放区位置
合阳城街道濮湖大道北端尽头处,南津街街道嘉滨南路东津沱滨江公园尽头处,钓鱼城街道水军路水师码头处,嘉滨路花滩国际新城冯家函处。
二、集中燃放时间
2022年1月31日(除夕)、2月1日(正月初一)每晚18时至次日凌晨2时。
三、售中燃放安全管理措施
(一)集中燃放区内允许经营和个人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烟雾型、摩擦型除外)、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火箭、旋转烟花产品除外)、组合烟花类6类。禁止销售和燃放礼花弹架子烟花、小礼花、吐珠烟花产品和单发药量大于25g、内径大于30mm(1.2)的内简型组合烟花等专业燃类产品禁止销售和燃放擦炮、摔炮、药粒型吐珠产品。
(二)集中燃放区采取封闭管理,内部分为销售区和燃放区。市民在销售区购买烟花爆竹后,只能在划定的燃放区域内进行燃放。禁止在销售区域燃放,不得将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带出集中燃放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三)市民应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步行前往集中燃放区,减少燃放区域周边道路交通压力。驾驶车辆前往的。应在现场民警或相关工作人员的捐挥下将车辆有序停放在集中燃放区外,禁止车辆驶入集中燃放区。
(四)充气棒(剑、锤)、“雪花罐”、氢气球、孔明灯等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及公共安全的物品禁止带入燃放区;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未经批准在燃放区域内非法飞行。
(五)所有进入集中燃放区域的人员须佩戴口罩,并配合防疫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六)集中燃放区域以外的城市建成区一律禁止销售、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
请广大市民给予理解和支持,根据本通告的相关要求,自觉遵守集中燃放区安全管理措施,维护良好的燃放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全区人民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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