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的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增城区辖区内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二、《办法》中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是指什么?
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是指医疗卫生领域的高层次人才,从增城区外的医疗卫生机构引进到增城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入编手续,纳入增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三、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分为几种类型?
根据年龄、学历、职称、工作经验、科研项目、学术成果、专业成就等将人才分为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紧缺人才等四类不同层次的引进人才类别。
四、领军人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除需要具备引进人才的前提条件和符合引进单位岗位需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52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现已获聘医疗卫生类正高级职称;
(4)现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副省级城市三甲医院或知名大学附属三甲医院工作,且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担任学科带头人。或现在国家、省部级公共卫生机构、知名医学研究机构工作,且具有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作出卓越成绩的。
2、近5年业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
(2)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前三名完成人,或省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3)担任省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的负责人,或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30分,其中须有1篇不低于10分)。
(5)获得国家级医疗卫生人才荣誉称号。
五、高端人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除需要具备引进人才的前提条件和符合引进单位岗位需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55周岁;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现已获聘医疗卫生类正高级职称;
(4)现在国内三甲医院工作,且具有国内三甲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所在学科(专科)在国内或省市有明显发展优势的学科带头人或专业技术骨干;或现在地级市及以上公共卫生机构、知名医学研究机构工作,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并作出显著成绩的。
2、近5年业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
(2)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前五名完成人,或省级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和二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副省级市科技奖励项目一等奖前三名完成人、二等奖前两名完成人、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3)担任地级市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20分,其中须有1篇不低于7分)。
(5)获聘三甲医院正高级职称5年及以上。
(6)获得省级医疗卫生人才荣誉称号。
六、骨干人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除需要具备引进人才的前提条件和符合引进单位岗位需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现已获聘三甲医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现在国内三甲医院工作,且具有国内三甲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近5年取得较大业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或地市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
(2)国家科技奖励项目前五名完成人,或省级和副省级市科技奖励项目前三名完成人。
(3)担任区县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的学科带头人、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临床重点专科的学科带头人。
(4)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累计影响因子超过10分,其中须有1篇不低于5分)。
(5)获聘三甲医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
(6)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人才荣誉称号。
七、紧缺人才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除需要具备引进人才的前提条件和符合引进单位岗位需求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现已获聘三甲医院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现在国内三甲医院工作,且具有国内三甲医院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急诊、重症医学、神经外科、妇产科、儿科、精神科、中医、影像、介入、麻醉、病理等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2)区县级及以上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临床重点专科的专业技术骨干。
(3)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人才荣誉称号。
(4)经专家组研究确认为紧缺专业的人才。
八、高层次人才的奖励措施和优惠政策有哪些?
按照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的相应条件享受以下奖励措施和优惠政策:
1、安家补贴奖励。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紧缺人才分别为税后500万、300万、200万、150万,分5年等额发放。
2、免租入住人才住房。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紧缺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增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聘期内分别免租入住最高3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85平方米人才住房。
3、子女入学支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支持优惠政策可享受时期为义务教育阶段,可选择享受以下两项优惠政策之一,子女入学支持优惠政策享受期内,每个子女最多变更2次:
(1)参照广州市政策性照顾类别,按免试就近原则入读区内公办学校。
(2)选择就读区内国际学校、民办学校的,给予学费资助。学费资助按照学费40%的标准实报实销,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紧缺人才的资助总额分别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
4、个人贡献奖励。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增城区缴纳综合所得个税金额20%的标准给予奖励。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紧缺人才5年奖励总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总额的五分之一。
5、科研补贴奖励。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增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名义,以负责人身份成功申报国家级科研项目的,按项目资助资金1:1给予区级配套资金补贴,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以负责人身份成功申报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按项目资助资金1:0.5给予区级配套资金补贴,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名医工作室奖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为国家级名医、省级名医、地级市级名医,或者高层次人才在引进后被评为国家级名医、省级名医、地级市级名医,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在增城区设立名医工作室的,可一次性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名医工作室经费。
7、工作成效奖励:
(1)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所带领的增城区医疗卫生机构科室、实验室获得国家级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50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300万元奖励;获得广州市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临床重点专科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100万元奖励。
(2)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新技术或新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明显成效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100万元的奖励;填补了广东省空白,并取得明显成效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50万元的奖励;填补了广州市空白,并取得明显成效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30万元的奖励;填补了增城区空白,并取得明显成效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10万元的奖励。
(3)自完成聘用手续后5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研发新技术或新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并取得明显成效和社会效益的,一次性给予该团队1000万元的奖励。
(4)工作成效奖励总额的40%可用于团队人员奖励。团队人员奖励中,最高50%可用于团队负责人奖励,剩余的用于团队其他人员奖励。工作成效奖励总额的60%可用于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和团队发展等方面。
8、其他政策优惠: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配偶及其子女,愿来增城落户、就业的,按落户、就业有关政策,优先协调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职能部门予以协助解决。
(2)引进单位应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业务工作给予人力、物力、经费上的支持,鼓励和支持他们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和出国研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3)对引进医疗卫生领域的领军人才、高端人才、骨干人才和紧缺人才,高层次人才服务满5年的,分别按每人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给予引进单位一次性奖励。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入编手续,纳入增城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九、高层次人才引进需要进行哪些程序?
1、方案审批。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制空缺情况,结合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求,经区委编委审批编制使用指标后,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将区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报区政府审批。
2、发布公告。审批同意后,由区卫生健康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公告。
3、接受报名。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公告要求接受个人报名,报名者须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格材料。
4、资格审核。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5、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
6、综合评定。综合资格审核、面试和专业技能考核等情况,由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获得专家组七分之四或以上专家同意引进的候选人,视为通过综合评定。
7、研究确定。区卫生健康局对候选人进行研究,同意后确定为引进对象。
8、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对引进对象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后,由区卫生健康局向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十、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否需要进行考核?
需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试用期满考核、年度目标考核和聘期目标考核,重点考核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待遇、续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