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就业创业证申领指南
受理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意的劳动者。
受理材料:
一、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广州市失业登记表》;
2、本人户口簿原件;
3、没有《就业创业证》的,需提供二寸彩色近照2张;本人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失业登记证》)的,需提交证件原件还需提交二寸彩照1张);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离职证明;
5、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需提供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6、从事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停保凭证;
7、残疾人需提交《残疾人证》原件;
8、属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需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证件;
9、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二、广州异地务工人员办理《就业创业证》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广州市失业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没有《就业创业证》的,需提供二寸彩色近照2张;本人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失业登记证》)的,需提交证件原件还需提交二寸彩照1张;
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离职证明;
5、居住证或者提供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依据;
6、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需提供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
7、残疾人需提交《残疾人证》原件。
三、所有证件提交原件校验办理,不需收取复印件,需本人办理。
受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业务须知(失业登记全流程网办)
一、申请人必须自愿申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二、申请人必须如实、正确填写申请表的内容。
三、申请人必须确认当前已停保(养老、工伤、生育、失业),且没有从事有稳定收入的工作。
四、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一)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二)从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三)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四)承办土地被征用,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
(五)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六)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的;
(七)各地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
五、登记失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注销其失业登记:
(一)被用人单位录用或个人通过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
(二)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包括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兼管理人员等);
(三)已从事有稳定收入(月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
(四)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窗口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2、受理审核;3、录入信息系统;4、办理;5、领取《就业创业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