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2022年3月1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
2022年3月1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4号)
2022年3月13日发布:关于做好清明祭扫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5号)
2022年3月14日发布:江宁区疫情社区防控新增区域
2022年3月15日发布:“3+11”“14+14+28”……外地来(返)宁政策全解读
2022年3月15日发布:关于全面强化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6号)
2022年3月16日发布:关于调整秦淮区管控区域的通告
2022年3月16日发布:关于6号通告实施,热点问答来了!
2022年3月16日发布:关于“苏康码”赋黄码和转码有关事项的通告(第7号)
2022年3月16日发布:关于公布我市隔离管控和“黄码”人员医疗服务定点医院的通告(第8号)
2022年3月16日发布:关于加强文化旅游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9号)
2022年3月16日发布:关于强化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号)
2022年3月19日发布: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自然村)疫情管控的通告
2022年3月20日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措施动态升级调整的通告(第11号)
2022年3月21日发布:关于11号通告实施,热点问答来了!
拓展阅读:什么是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以下简称无症状感染者)是指无相关临床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等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呼吸道等标本新冠病毒病原学检测阳性者。无症状感染者可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经过14天潜伏期的观察,均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始终为无症状感染状态;二是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采样时无任何可自我感知或可临床识别的症状与体征,但随后出现某种临床表现,即处于潜伏期的“无症状感染”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