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单位: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医保经办机构”)
服务对象:符合规定申请生育待遇的参保人员。
办理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
如无法通过其他部门数据共享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等,由办理人提供,无法提供的,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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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办理渠道:现场办理 ,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
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办理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
3、符合规定的,办理报销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