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职工对劳动能力鉴定有争议如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拓展阅读:
重庆工伤保险哪些业务可以网上办理?
包括:工伤待遇资格认证、工伤认定申请查询、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工伤账户维护申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申请等。
办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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