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地方特产2022-03-31 05:13:38佚名

广州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指南

  最新消息:

  根据《》,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自2021年6月30日起退出实施。


  【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2、用人单位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12个月以内的毕业生,下同),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补贴期限】

  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材料】

  1、《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补贴申领表》;

  2、《广州市 区 年第 季度鼓励用人单位招用类补贴花名册》;

  3、属省参保单位,须提供被吸纳人员的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清单;

  4、毕业证书(校验后退回)。

  【应核验信息】

  1、就业登记信息;

  2、社保缴费记录;

  3、单位登记信息;

  4、是否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

  5、被招用人员是否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1日前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20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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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期限】

  1、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2、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申请人,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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