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校企合作办学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请(对象+条件+标准)

地方特产2022-03-31 05:15:24佚名

南京市溧水区校企合作办学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请(对象+条件+标准)

  2021年10月南京市溧水区发布了《溧水区人口集聚十条新政(试行)实施细则》,由该细则可知,南京市溧水区推动区内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建立校企合作关系,开展联合办学,培育技能人才。学校培育的技能人才毕业后,在合作企业稳定就业的,给予企业每人4000元的技能人才培育补贴。

  校企合作办学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细则

  【补贴对象】绩效评价为A、B类工业企业。

  【申报条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且申报时需一并提交)

  (1)企业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合作,签订委托培养协议,进行订单式培养;

  (2)学员有正式学籍(花名册);

  (3)学员取得毕业证书;

  (4)申报当年12月份入职学员处于参保状态。

  【补贴标准】给予企业4000元/人的技能人才培养补贴。

  【申报受理】

  (1)由企业进行申报,填报《企业技能人才培养(补贴)申请表》等材料(附表);

  (2)区人社局受理并初审;

  (3)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复审,提出意见;

  (4)对复审通过的企业,报区财政局发放补贴。

  【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学员毕业入职后的次年1月份提出申请。

  (联系人:区人社局薛代芳,联系电话:57207372)

本文标签: 溧水  企业  技能  学员  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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