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量转换时间:
自2020年8月25日起进行统一转换。
批量转换范围:
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包含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不包含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贴息贷款)。
批量转换规则:
将原合同的利率定价方式统一转换为LPR加点表示,规则如下:
(一)转换时点等价转换,加点数值(可为负值)为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的LPR的差值。
(二)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三)利率调整周期、利率调整日与原合同保持不变;从转换时点至第一个利率调整日(不含)利率水平不变;在每个利率调整日,贷款利率水平由利率调整日前一日的相应期限LPR与转换时确定的加点数值计算确定。
咨询方式:
1、关注“建行客服”微信公众号回复“LPR”获取详情
2、咨询贷款经办机构或95533客服热线
热门问答:
1、我的房贷需要转换吗?
如您的房贷同时符合以下三点,需要转换:
(1)在2020年1月1日前发放,或者已经签订借款合同还未发放;
(2)利率按基准利率上下浮确定(比如“基准利率上浮10%”或“基准利率打7折”);
(3)浮动利率(比如利率在每年1月1日调整)。
温馨提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和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个人住房贷款,不需要转换。
2、印象里我的房贷利率已经很久没变过了,是固定利率吗?
不一定,要看您的借款合同。因为贷款基准利率近几年来没有调整过,所以您有可能是浮动利率,只不过这几年基准利率没变化,所以您没有感受到还款金额的变化。
3、必须要转换吗?
国家正在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贷款利率“两轨合一轨”,贷款利率定价参考LPR是大势所趋,建议您别错过3月1日至8月31日的政策窗口期,趁着建设银行及各商业银行提供的办理便利,及时转换。
4、不转换会怎样?
过了8月31日再申请转换,很可能需要回到原贷款经办机构线下办理,无法享受现在的政策便利。因此建议您在8月31日前办理转换。
5、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怎么转换?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比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则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