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相关知识
Q:为什么要开展定价基准批量转换?
A:按照人民银行[2019]30号公告要求,同时为简化您的操作,工行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定价基准批量转换。
Q:此次批量转换包括哪些贷款?
A:此次批量转换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及个人商用房贷款,不包括以下贷款:
(一)剩余贷款期限不足一个重定价周期的贷款,即原合同约定的贷款到期日早于下一次重定价日期的贷款。
(二)固定利率贷款。
(三)公积金个人贷款。
(四)经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不转换的个人住房公转商贴息贷款。
(五)已参考LPR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
(六)当前逾期贷款。
Q:批量转换怎么转?
A:工行将于8月25日起将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方式,无须您本人操作。您可通过工行官网或持续关注【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查阅详细转换规则。
Q:我可以不进行批量转换吗?
A:如您不同意进行批量转换规则,可在8月24日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等渠道自主办理转换。其中,手机银行转换方式如下: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全部—存贷款—利率基准转换—一键转LPR。
Q:批量转换后,我可以转回原来的基准利率定价方式吗?如何转回?有哪些渠道可以办理?
A:如您对批量转换结果有异议,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手机银行转回原来的基准利率定价方式。具体转回方法及渠道将于8月下旬发布,请持续关注“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微信公众号了解详情。
Q:批量转换后,我的贷款重定价日是哪天?
A:批量转换时,工行将把贷款重定价日统一设置为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比如您的贷款是2010年5月1日发放的,那么,每年的5月1日就是您本笔贷款的重定价日了。
Q:请问我的贷款逾期了,还可以进行批量转换吗?
A:如您的贷款当前处于逾期状态,您需要首先偿还逾期部分本息,贷款状态转为正常后才可以进行批量转换。如果错过了批量转换,您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手机银行、智能柜员机等渠道自主办理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