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犬注意事项(附相关法律责任)

地方特产2022-03-31 05:17:37佚名

南京养犬注意事项(附相关法律责任)

  一、依法登记

  遵守条例,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

  重点管理区养犬实行登记制度。犬只未经登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

  为您的爱犬登记办证,给它一个合法身份,是每一位养犬人对狗狗的责任。

  法律责任

  在重点管理区未经登记养犬的,由公安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没收犬只,对个人可以并处三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出门拴绳

  和狗狗一起出门散步时,给爱犬系上犬绳,不仅可以避免走失、被盗、打斗、爆冲、车祸等种种悲剧,对于害怕狗狗的路人也是一种尊重。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携犬出户的,犬只应当挂犬牌、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遵守交通法规并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

  法律责任

  携犬出户未挂犬牌或者未束犬链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为爱犬提供适宜的饮食和运动,按时为它注射质量可靠的疫苗,时刻关注它的健康情况,不随意给它吃人类的食物,做好定期驱虫工作,有问题及时就医。

  三、科学养护

  为爱犬提供适宜的饮食和运动,按时为它注射质量可靠的疫苗,时刻关注它的健康情况,不随意给它吃人类的食物,做好定期驱虫工作,有问题及时就医。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养犬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为犬只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还应当防治犬只的其他疫病。

  法律责任

  未依法对犬只实施免疫的,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依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四、清理粪便

  据有关调查显示,粪便污染环境是人们反感养狗家庭的首要原因之一。

  如果您在忙碌的上班途中、或是悠闲的散步时间踩到又粘又臭的狗粑粑,想必当时的心情会跌入谷底。如果养狗狗的你都因为嫌脏而不肯出手清理,又怎么能指望邻居们不反感养狗呢?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不得污染环境。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法律责任

  养犬污染环境或者携犬人不立即清除犬只粪便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

  五、基本训练

  狗狗和孩子一样,可塑性非常强。

  把一个小淘气培养成出门随行、保持安静、稳重友善、深夜不吠的好孩子,最大程度地减小对邻居的打搅,让不了解狗的人见识到狗狗的聪慧和忠诚,也是养犬人不容忽视的问题。

  法律责任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犬吠影响他人时,养犬人或者携犬人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法律责任

  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的,由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点管理区养犬人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犬只伤害他人两次以上的,由公安部门吊销养犬登记证,并可以没收犬只。

  六、善始善终

  狗狗是恋旧的动物,拥有一个稳定、温暖的家是它最大的幸福。

  狗狗是有着丰富的心理活动和精神需求的高智商动物,被遗弃和忽视必然造成它的伤心、不安和自卑。

  它可能只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而我们却是它全部希望,请不要辜负这一份生命的重托。

  根据《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养犬人应当为犬只提供必要的饮食条件、活动空间和生活环境,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法律责任

  违反本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对个人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标签: 养犬  南京市  狗狗  规定  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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