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3日7时起,对江津区双福街道采取以下临时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一、对双福街道开展核酸检测筛查,检测频次根据研判确定,具体检测时间以所在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临时防控期间,双福街道市民非必要不离开该区域,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市民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所在区域的,需持11月3日以来的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确需进入双福街道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各类公共场所和物流园、农贸城、购物广场等城市综合体落实预约登记、错峰限流、查验渝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严格科学佩戴口罩出入。双福辖区内各生产企业实施闭环管理。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暂停线下上课。
四、10月30日以来,离开双福街道的市民,请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落实三天三检,3次检测结果出来前原则上居家。
五、涉疫区域(场所)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以上措施,将根据核酸检测结果、疫情发展形势分析研判做动态调整。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戮力同心,共同抗疫。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江津区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江津区新型冠状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