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资基数调整的部分人群可以差额补缴。
自行缴费:
①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若在2023年1月份已按照原基数档次缴纳2023年1月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江苏税务”APP、“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渠道进行差额补缴,以后月份按公布的缴费基数档次进行缴费。
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若在2023年1月份已按照原基数档次缴纳202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2023年1月17日起可通过“江苏税务”APP、“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银行网点等渠道进行差额补缴。
委托银行扣款:
采取委托银行扣缴费款且2023年1月份已按原基数档次扣款的,由银行统一发起差额补缴部分的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