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尊老金自满80周岁当月起,通过银行卡(折)按月发放:户籍迁出当月由迁出地发放,次月由迁入地发放;排查失联的老人,当月暂停发放尊老金;恢复联系后,应按原标准补发累计应发金额。
具体流程:
社区(村)将登记材料签字、盖章汇总至各街道(镇),由各街道(镇)汇总、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区民政部门,区民政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经费后组织发放。
尊老金发放的起算时间,应当从满周岁的月份起算。
通过银行卡(折)按月发放,具体发放渠道由各区按照便民的原则,自行确定。
老年人户籍跨区迁移的,应当及时告知原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或居(村)委会户籍迁移情况。
街道(镇)或居(村)委会及时提醒迁出人员及时到新户籍街道(镇)或社区(村)办理尊老金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