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共有产权房可以买二套吗?不可以
7月28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印发《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全省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分配、供后管理进行指导,明确共有产权房由政府与承购人共同出资,承租人原则上产权份额不低于50%,并且符合条件的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
广东从2018年起,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试点共有产权住房,截至2020年6月底,全省已筹集共有产权住房6.1万套,供应共有产权住房3.4万套。
《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政策摘抄:
(八)明确供应对象。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当地规定条件的城镇无房家庭(含单身居民)供应。各地应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粤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纳入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范围。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各地可将人才住房纳入共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