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60000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
①“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等。
②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
☞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⑦适用税率和⑧速算扣除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