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就业时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起2年以内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
2、办理就业登记并在同一单位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3、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含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非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申请方式:
1、广东政务服务网;
2、“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
3、向申请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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