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个人所得税申报地点

地方特产2022-03-31 05:26:57佚名

南京市个人所得税申报地点

  申报机关选择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2、如果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3、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4、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南京个税申报地点查询

  网上查询入口:

  https://12366.chinatax.gov.cn/bsfw/bsdt/

  查询方式

  进入查询入口,搜索南京,然后选择离自己最新的税务办理地点即可。

  

  拓展阅读>>>

  南京个人所得税减免情形

本文标签: 地税  机关  所得  单位  户籍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