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实公安辅警队伍,东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辅警。
岗位职能与招聘条件
岗位职能:
治安巡逻防控,接处警,以及协助开展各项警务工作。
招聘人数:100人。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身高1.68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具有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招聘时间及相关程序
报名时间:从2021年6月6日起。
现场报名:携带相关资料到东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二楼政工监督室报名,现场如实填写《石排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需佩戴口罩及出示“粤康码”。
报名材料:
1.《石排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生育证明(已婚人员);
4.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通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通畅,如招聘单位联系不上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笔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在石排公安分局进行笔试。
面试:招聘小组将电话通知笔试合格人员面试。
体检:依照应聘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报考者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审标准执行。
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政审合格者入职前需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如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将取消入职资格。经审核确定招聘的,由石排公安分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设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巡逻辅警工资待遇从优。
本公告及相关应聘事宜由石排公安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13652632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