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材料

地方特产2022-03-31 05:27:59未知

江苏省直住房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材料

  省直公积金单位信息变更办理材料:

  1、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新的法人证书及相关变更文件);

  2、变更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中心留存)。


  拓展阅读:到哪里去办理跨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业务?需要带哪些材料?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是省直中心承办银行的,签订协议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前往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不是省直中心承办银行的,签订协议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前往归集银行服务网点办理。

本文标签: 申请人  原件  银行  省直  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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