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参保指南
职工医保跟社保一起购买参保即可。>>
温馨提示:
2022年度在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63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842元/人。城乡居民医保其他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83元,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722元。具体的缴费登记暂未公布!小编会持续更新,请持续关注~
以下为2021年度缴费相关事项,仅供参考!
新生儿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广州市户籍婴幼儿
参保时间:
1、新出生婴儿属于中途参保特定情形的城乡居民,每年1月至12月均可办理参保登记;
2、新生儿应当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按自然月计算,含出生当月)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
待遇享受时间:
1、新生儿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按自然月计算)内参保缴费的,可追溯自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也就是说从出生开始的医疗费可以按规定报销。
2、如新生儿从出生到办理参保登记时跨2019年和2020年,需在出生次月起6个月内办理2019年度及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登记并足额缴纳医保费,方能按规定享受从出生之日起的医保待遇。
待遇追溯:
参保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应包括含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2、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账户持有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填写好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一式两联(可现场填写)
4、出生后六个月内的新生儿应当同时提供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缴费方式:
1、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按要求申报扣费账户,登记当月由银行从扣费账户中扣去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保费。
2、如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在确认已经参保成功或未办理过停保手续的,已维护扣款账户的,可于征缴期内在账户内存足扣费金额,确保银行账户处于正常交易状态,等待下一次银行划扣。
参保地点:
广州市任一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具体地点可致电12345咨询,或在各区政府官网查询。
怎么领卡:
在办理新增参保登记缴费的次月28日后,按医保服务银行通知持相关资料到指定网点领取。
在校学生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所等院校、中小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参保时间:
1、2020年9月1日~12月20日。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2020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2、广州市行政区域外转入广州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属于中途参保特定情形的城乡居民,1月至12月均可办理参保登记。
待遇享受时间:
对于幼升小的新入学学生(不含从化区)且已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的,孩子入学后应由学校统一完成参保缴费,因此孩子入学前需前往在原参保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停保手续;若因故没有办理停保手续,2020年度可仍按照原有的缴费方式和渠道进行缴费,无需再次在学校缴费。
对于马上要进入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一年级,且没有参加2019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的新入学学生,只要在入学时按照规定在学校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就可以从2019年9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保方式:
2020学年新生(小一、初一、高一/职一)
1.户籍为广州的,则需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或者本市居住地的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户籍为外地的,则需由本人或代理人到学校所在地的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需携带材料:
1.居民户口簿(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应包括含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2.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账户持有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3.填写完整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一份;
4.《入学通知书》。
其他年级学生
由所在学校统一代收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另外入学后须需按学校通知要求按时申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2021学年起取消学校代收代缴,全部学生通过学生(或监护人)个人银行账户自动划扣。
缴费方式:
1、在学校参保的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代征代缴居民医保费;
2、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参保登记的中小学生,统一由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征代缴居民医保费。
怎么领卡:
无业人员参保指南
参保条件:
具有广州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参保时间:
1、2020年9月1日~12月20日。除符合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况外,2020年度中途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
2、属于中途参保特定情形的城乡居民,1月至12月均可办理参保登记。
广州市户籍无业人员符合以下特定情形可中途参保:
(1)终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的人员
(2)新迁入户人员
(3)新增的医疗救助对象
(4)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需在当年度内缴费参保的其他人员
参保登记方式:
1、已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则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系统将自动续保参加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
2、新参保人员按以下方式办理:
(1)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城乡居民由本人或代理人自主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者广州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由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统一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符合民政或残联资助参保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街道(镇)民政或残联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方式:
参保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复印件应包括含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2、任一居民医保代征银行的活期个人结算账户、账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填写好的《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一份。
怎么领卡:
注意事项:
1、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居民医保,应先到所属地税部门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后,再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2、请务必在划扣账户内备足资金并确保账户处于可正常交易状态,以保证征缴期内扣费成功。
(1)如发现扣费不成功的,可咨询参保单位、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划扣不成功的原因,及时解决问题。
(2)如属余额不足扣款不成功,在确认已经参保成功或未办理过停保手续的,已维护扣款账户的,可于征缴期内在账户内存足扣费金额,确保银行账户处于正常交易状态,等待下一次银行划扣。
失业人员医保参保指南
参保对象: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2、未领取或已经领取完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下面分两部分来说: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小编注:这部分的失业人员从领取失业金当月开始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需要自己缴费,一直享受到领完失业金为止。
政策规定:
依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23号)》规定,在广州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
缴费基数:
上年度广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缴费比例:
(1)失业人员应当由失业保险基金按其缴费基数的10%为其缴纳职工医保保险费;
(2)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标准缴纳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并从发放的失业保险金中代扣代缴。
享受时间:
按照规定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当月开始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待遇。
2、未领取或已经领取完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此部分的广州市户籍失业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非广州市户籍失业人员请就业后再由用人单位办理参保手续,不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具体办理指南请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