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内容:
2月13日天河区正式出台《》的第八条【应急保障支持】:
对疫情期间响应政府号召,正常供应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大型超市门店、农贸市场给予一次性补助。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超市门店,补助5万元;营业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超市门店,补助3万元。农贸市场给予1万元补助。
适用对象:
对疫情期间响应政府号召,正常供应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大型超市门店、农贸市场给予一次性补助。
申报流程:
(1)企业提交供应保障情况报告(包括疫情期间经营情况、供应情况以及现场图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使用场地租赁协议或产权证明(仅超市提供)等申请材料。
(2)经区商务金融局按程序审定后公示补助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拨付资金。
联系方式:
商务发展科,联系电话:38623718,邮箱:244367819@qq.com材料下载: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止。享受本政策扶持的企业可叠加享受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以及区内其他政策。本政策措施由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