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因2022年度账务结转工作需要,现定于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暂停受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并将于2023年1月4日恢复正常。
特此公告。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1日
扩展资料:
佛山公积金异地转入手续:
在佛山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6个月以上的职工可提出申请。
1、职工本人办理:
①身份证;
②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2、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
①《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办理批量异地转入的(2人及其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②职工填写并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③经办人身份证。
佛山公积金异地转出手续:
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