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广州花都区一次性就业补贴指南
(一)补贴条件
对春节期间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按照开工和复工人数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二)申领流程
申请人在2020年7月31日前,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 年 月广州市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8)、《 年 月广州市一次性就业补贴花名册》(附件9),并提供以下材料:
1.春节期间开工、复工证明材料(考勤表、排班表、签到表等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开工、复工期间该职工的工资(补助)支付凭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附件10)和支付。
(三)其他
1.企业复工时间处于春节期间(2020年1月24日至2月9日)。春节期间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名单以市、区发改、工信等物资保障统筹部门明确的企业为准。
2.本项目涉及复工、开工的职工含申请人单位职工,也包括临时聘用人员、职业院校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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