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标准:
对2019年批发业销售额超10亿元以上、零售业销售额超3亿元、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超1亿元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收超5亿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申请条件:
1、企业注册地和统计、税收关系在越秀区;
2、批发业企业2019年销售额超10亿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3、零售业企业2019年销售额超3亿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4、住宿餐饮业企业2019年营业额超1亿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5、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超5亿元以上且2020年上半年增速保持20%以上;
6、不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受惩戒黑名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