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点: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
单位地址:南沙区黄阁镇华梦街6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号楼
受理时间:24小时
温馨提示:
1、建议工作日前往办理!
2、目前广州市办理赴港澳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注只受理广东省户籍居民、广州有效居住证持有人;非上述人员的外省户籍人员请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
个人旅游签注办事材料:
1.(1)提交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2)《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
(3)广州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
(4)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2.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仅受理广东省户籍申请人)。
3. 提交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大于或等于拟申请期限+20天);
4.持外省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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