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补助资助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生活补助(助学金)按照家庭经济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孤儿和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助学金)标准按照市基本补助标准提高50%,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生活补助(助学金)按照市基本补助标准发放。
(1)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市基本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75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市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学期750元,初中每人每学期1000元;
(3)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中助学金市基本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000元;
(4)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和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第一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职助学金市基本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期1000元。
拓展阅读:江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 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资助内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相关标准按照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对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 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城乡低保家庭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