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对象

地方特产2022-03-31 05:42:43未知

南京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学生生活费补助申请对象

  南京家庭经济困难的小学学生生活补助申请对象如下:

  南京市公办、民办幼儿园、全日制公办、非盈利性民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以及三年级第一学期、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高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且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在校或幼儿园的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或幼儿。

  拓展阅读:江苏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 免学杂费和免费教科书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资助内容】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相关标准按照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对一年级新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 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义务教育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城乡低保家庭每生每年小学1500元,初中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在平均资助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可分为2-3档。

本文标签: 学生  义务教育  学籍  家庭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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