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
2020年3月31日前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受理单位
(一)区属国企各物业经营所属单位负责收集和汇总申报材料,并组织审核;
(二)审核通过的汇总申报资料递交海创集团,由海创集团负责对汇总申报材料的终审。
主管单位
广州市海珠科技创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0922764
邮 箱:hcjtyyb1101@163.com
政策要求:
《广州海珠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政策10条措施》第一条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物业,用于线下商业实体店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以及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供水、供电、油气、通讯、公共交通、环保、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企业,减免2020年2月份和3月份物业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