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
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受理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止,逾期本年度不再受理。
受理对象及条件:
1.租房补贴申请对象为我区区属用人单位的F类及以上人才(包括人才分类目录调整之后由原F类人才转换来的G类人才)。租房补贴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2015年1月1日到申请日止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房,并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只能以其中一方作为申请对象。
2.申请对象与我区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担任法定代表人)。
3.申请对象连续在我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近6个月(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保障标准:
租房补贴标准为1000元/月,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予以补贴,补贴三年(36个月)。
申报方式: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经过人才分类认定后通过“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提出申请,选择“租房补贴申请”模块在线填写《杭州市临安区人才享受租房补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文档),附件材料如下:
①申请对象及配偶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未成年子女的户籍证明。
②未在临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申请对象提供6个月(含)以上在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证明或公积金证明;属创业人员的,提供登记注册、经营场所、税务征收关系在临安区范围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和6个月(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③《杭州市临安区人才享受租房补贴申请表》、所租房屋房产证或土地证、租房合同。
④其他相关材料。
2.资格初审。用人单位对申请对象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申请对象的《杭州市临安区人才享受租房补贴申请表》经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公章,并上报至系统。
3.资格审核。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核准公示对象。
4.资格公示。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临安住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5.资格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确定名单。
其他:
1.期间承租人的就业情况、房产情况发生变化的,自变化之日起终止租房补贴发放,房租补助金额结算至发生变化之日的上月月底。
2.已享受人才公寓租住的不能再申请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已享受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的则不能再申请人才公寓租住。租房补贴申请对象如已享受过新引进大学生租房补贴的,其租房补贴发放标准须扣除已享受新引进大学生租房补贴的金额。
3.临安区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受理对象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教育、卫健人才除外)。
4.咨询电话:0571-23616571,23616572(区住建局);0571-63734350,61082921(区人力社保局);0571-61095856(区委人才办)。
5.《杭州市临安区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临人才办〔2019〕4号)文件、受理公告详见“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larc.linan.gov.cn:8000/a/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