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安排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市住房保障中心定于12月5日-10日在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开展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家庭选房工作(12月11日上午为补选时间)。申请人可于11月30日起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选房手册》及《选房通知书》,现房看房时间为12月3日-4日。办理委托选房的申请家庭,应在12月2日12:00前向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未按规定签订《选房确认书》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其批次申请人顺序号作废。
选房地址: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3楼市住房保障中心
本批次1931户申请家庭已于8月30日在《厦门日报》进行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并已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该1931户已启动选房前房产复核、如不符合选房条件将取消选房资格。
具体选房时间安排:点击查看
注:可以用浏览器ctrl+g或者ctrl+f的页面搜索搜索“申请人顺序号”查看
温馨提示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到疫情防控与选房工作两不误,请申请家庭配合做好以下几点:
1.看房现场同一申请家庭仅限2人入场,申请家庭应服从属地物业统一安排,进入看房现场前需扫场所码,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采样记录。
2.同一申请家庭仅限1人进入选房现场,须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前需扫场所码,出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酸采样记录,并配合测量体温,如发现体温异常者(≥37.3℃),建议其在建设大厦体温异常人员临时隔离点,暂时隔离半小时后再次测量体温。
3.申请家庭须按规定在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前提下参加选房,省外入厦人员须完成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参加,申请家庭也可事先做好公证委托选房手续。
附件下载:·2022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选房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