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区社会培训机构(托育机构)2021年秋季线下复工复课验收
验收时间:2021年9月13日起
验收标准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主要验收疫情防控、办学安全以及规范经营等内容。
学科类培训机构除做好疫情防控、办学安全和规范经营等工作,还要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规范办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有关规定,不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超纲、超标、超前教学,不得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培训收(退)费以及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一次性收取学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发布或变相发布培训广告。
2、自觉承诺。学科类培训机构应支持拥护、贯彻落实“双减”政策,严格规范培训行为,同时上报本机构暑期课时的消课工作方案,在消课任务未完成前,不招新班、开新课、新收费。主动与教育部门签订并履行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承诺书,并交验收组备案。
街道申请验收联系电话 | |
淳溪街道 | 57330111 |
漆桥街道 | 57850031 |
东坝街道 | 57396555 |
古柏街道 | 57864661 |
桠溪街道 | 57816378 |
固城街道 | 13814152096 |
砖墙镇 | 13276659335 |
阳江镇 | 13951801330 |
部门咨询电话 |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56828078 |
教育局 | 57338605 |
市场监管局 | 57310921 |
文化和旅游局 | 57320811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68901038 |
应急管理局 | 18752052404 |
民政局 | 5731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