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南京职工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拓展阅读:南京最低工资包括什么
南京市最低工资组成部分包含五险,但不包含一金。
以下项目不作为南京市最低工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