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入户广州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广州市户籍:
(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注: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应届毕业生入户网上办理:
符合申办条件的人员可通过“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业务申办。
路径:进入“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户政网办→接收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根据页面提示及个人情况进行点选操作申办。
网办注意事项:
(1)邮政寄递揽件范围:目前全国范围(大陆地区)内,实现邮递“跨省通办”,收取件地址由申办人提供。
(2)撤销申请。因各种原因需要撤销业务的,须在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前申请撤销,公安机关预审通过后将不可申请撤销。“户政业务网上申办”平台有“网办申请撤销”链接,可通过该链接进行撤销操作。
(3)邮政揽收原件材料。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将根据申办业务类型,由邮政快递人员上门揽件收取相应的材料原件。具体材料清单,公安机关审核通过后将以短信形式告知申办人。邮政快递人员上门揽件时,揽件业务单据也有相关材料清单。
(4)成功办理后,将根据申办业务类型由邮政快递人员上门送达相应的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