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慢特病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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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目前,青岛市已对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开放门诊慢特病办理功能。申办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过敏性紫癜并肾病、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的,可到开通即时办理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申办肺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艾滋病、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肝炎性)、精神病等门诊慢特病的患者,应在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