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的规定,来穗人员根据个人积分情况可对应申请享受公共服务。
若夫妻双方都为来穗人员,可以在积分核定后,自行选择分高且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一方提出报名申请。
拓展:积分制的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三个部分组成。
基础指标由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年龄三个部分组成。
加分指标由文化程度、技术能力、创新能力、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项七个部分组成。
减分指标由信用情况、违法违规情况两个部分组成。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积分加上加分指标积分,减去减分指标积分的分值。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