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校学生]在参保人员学校所在地集中参保。
缴费方式分为“学校代缴”和“个人自缴”两种,由学校选择其一。同一学校内,原则上只能选择同一种方式。
方式一:采用“学校代缴” | ||||
序号 | 办理环节 | 办理单位或个人 | 具体业务内容 | 办理时限 |
1 | 参保受理 | 学校 |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申请参保后,学校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统一代为办理参保登记 | 每年5月31日前,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
2 | 代收医疗保险费用 | 学校 |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缴交医疗保险费 | |
3 | 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 学校 | 学校统一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医疗保险费 | 每年6月4日-25日 |
方式二:采用“个人自缴”(一卡通委托扣缴为主) | ||||
序号 | 办理环节 | 办理单位或个人 | 具体业务内容 | 办理时限 |
1 | 参保受理 | 学校 | 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申请参保后,学校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统一代为办理参保登记 | 每年5月31日前,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
2 | 办理缴费一卡通委托 | 学生或家长 | 学生或家长持学校下发的社保缴费一卡通用户号办理银行缴费一卡通委托(到银行现场办理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办理) | 采用“个人自缴”的第一年5月31日前 |
3 | 扣缴医疗保险费 | 税务部门/学生或家长 | 税务部门直接从学生或家长委托的银行账户扣缴医疗保险费 | 每年6月4日-25日 |
说明:
☆关于一卡通委托扣缴:学生原已办理委托,且该委托有效的,无需重新办理。原一卡通委托已撤销的,需要重新办理。委托一经办理生效,可持续使用,直至撤销委托关系,无需每年重办。
☆采用“个人自缴”方式的在校参保学生,除一卡通委托扣缴渠道外,还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缴费:
(1)健康账户代缴
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参保学生,应在税务部门发出扣款前通过 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了健康账户代缴登记的,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扣款。税务部门收到医保部门反馈健康账户扣缴信息后,将不再从其委托银行卡进行扣款。若其健康账户未能成功扣款的,税务部门将从参保学生的一卡通委托银行卡扣款。
有关健康账户代缴具体操作事宜咨询,请拨打社保咨询电话:12333。
(2)银联在线缴费
未办理一卡通委托或因余额不足等原因未扣款成功的参保人员,可自行登录厦门税务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 使用“查询缴费”或“社保缴费及查询”等功能缴纳费款;或是进入微信“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点击“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进行缴费。
● 补参保
错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的参保人,可以补办参保手续。在校学生向所在学校申请补办参保及缴费。
● 停保
学校在每年的5月底前应将已离校生(不含尚未离校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厦门税务网站办理停保手续。
● 查询渠道
1.关注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通过“掌上办税”—“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查询;或是进入微信“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点击“社保服务”→“社保缴费及查询”查询。
2.通过厦门税务网站的“社保服务”→“查询缴费”进行查询。
以上渠道均可查询到参保城乡居民的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