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属于择业期的毕业生
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应届生入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广州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广州市户籍:
1、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二)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
超过择业期的毕业生,需要申请在职人才入户。
在职人才入户条件:
类型 | 内容 | 年龄 | 在广州参保年限 | 备注 |
高层次、高技能入户 | 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 查看具体要求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第(一)款第1、2、3项中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 |
学历入户 | 具有博士学位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 45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但毕业院校属“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人才有参保记录(1个月)即可 | ||
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只需有在广州市缴交社会保险的记录,其他留学人员缴纳广州市社会保险的时间仍为连续6个月。 | |
职称入户 | 具有高级职称 | 50周岁以下 | 有参保记录(1个月) | |
具有中级职称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
技能入户 | 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40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1、技术技能类人才须从事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广州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过渡期政策明确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
具有高级技师 | 45周岁以下 | 连续6个月 | ||
具有技师 | 40周岁以下 | 连续1年 | ||
具有高级工 | 35周岁以下 | 连续2年 | ||
持有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目录资格 | 40周岁以下 | 连续1年 |